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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引导消费者自觉选购节能产品,从现在起到9月底前,山东将以中央财政补贴方式推广高效照明产品300万只,这也是国家首次以财政补贴方式推广高效照明产品。山东第一批以中央财政补贴方式推广的高效照明产品,将重点选择使用低效照明产品相对集中的工矿企业、学校、政府机关、医院等大宗用户和以城市社区为购买单位的用户。 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补贴给中标企业,中标企业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的70%和50%,分别销售给大宗用户和以社区或是行政村为购买单位的城乡居民用户。 为使更大范围的用户享受到国家财政补贴政策,在全省首批推广的这300万只高效节能灯,将依据各市的人口、发展水平和用电量,分配到全省17个市。 同期:山东省经贸委资源节约处 处长 赵旭东:“如果今年300万支节能灯全部替换在用的白炽灯,年可节电1.8亿千瓦时,减排二氧化碳16.7万吨。” 这次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一个显著特点就是注重后期核查和监管,国家将组织力量对推广情况进行抽查,确定高效照明产品安装到位后,企业才能申领到补贴资金。而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更换废旧灯具对环境的污染,回收废旧灯管将与安装高效照明产品同步进行。 同期:山东省经贸委资源节约处 处长 赵旭东: “拆卸下来的废旧灯管由在省经贸委备案的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企业统一的免费回收,进行无害化处理,实现资源利用的最大化。” 对节能灯安装不到位,虚报冒领骗取财政补贴金的行为,公众可以通过监督举报电话举报。“十一五”期间我国计划通过财政补贴方式推广高效照明产品1.5亿只,今年全国计划推广5000万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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