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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事件溺亡少女之父李秀华:"我是相信政府的"

来源:新华网 日期:2008-7-3 16:02:58


  因为女儿的死亡,36岁的李秀华变得很沉默。昨日(2日),面对记者,李秀华夫妇首次公开他们这段时间以来的种种经历,并表示相信政府会给女儿的死亡一个说法。

  深夜忽然传来噩耗

    李秀华说,6月21日深夜12点钟左右,在县城读高中的儿子给他打来电话,说女儿在河里被淹死了。听说
后,他和妻子连夜叫了一辆摩托车,急匆匆往县城赶。

    从小学六年级开始,为了给女儿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李秀华将女儿送到县城三小学习,并与儿子一道,在一个亲戚家租房居住。为了让儿女安心学习,李秀华总是劝说他们“尽量少回家,多把心思用在学习上”,虽然家境贫寒,但家里每年种烤烟可以有一两万元的收入,连同他平时开拖拉机挣些外快,勉强可以供子女读书及家常开销。

    一直以来,儿女就是李秀华的希望。突然听到噩耗,李秀华觉得“太难以接受”。6月9日,因为儿子参加完高考,他为儿子送去了500元钱,还另外给了女儿50元零花钱。

    山路崎岖难行,尽管从村里到县城只有20公里左右的路程,但一路上,他不断催促开摩托车的人“快点”。

    次日凌晨2点过钟,李秀华和妻子赶到了县城西门河大堰桥边。“当时,已经有人在打捞了,但他们怕我伤心过度,不让我靠近”。

    凌晨3时许,见女儿的遗体被打捞上来了,李秀华当即赶到附近的派出所报案。第二天,刑侦人员赶到现场进行勘查,李秀华还随同刑侦人员去了女儿租住的地方。

    李秀华说,随后,他在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见到了王某及另外两个陌生男青年。“王某和我女儿从小学开始就是同学,到过我家,另外两人我没见过。”

    李秀华说,当时一个警察向他解释说,经过调查,他女儿是溺水死亡的,所以不予立案。他当即提出,人是王某叫出来后出事的,王某应该承担相应责任,但遭到拒绝。

  听信传言举家出逃

    6月23日,在李秀华的要求下,县公安局对他女儿的遗体进行了第一次尸检,结论仍为“溺水死亡”。由于心中仍有疑问,他又到州公安局要求第二次尸检。

    李秀华说,6月25日下午,他的弟弟李秀忠从教育局出来后,无端遭到6个陌生男子殴打,110民警在接到报警后,赶到现场,并将弟弟送到县医院抢救。

    26日凌晨1时许,李秀华和堂弟李秀平、表兄罗培华租了一辆面包车,连夜赶到贵阳,并于27日转到都匀,“把反映情况的材料送到了信访办。”当天下午6时许,李秀华等3人回到瓮安。

    与此同时,社会上开始出现传言,“有人放出话来,要杀我儿子”。

    李秀华说,联想到弟弟那晚被一些不明身份的人殴打,他当时感到很害怕,打算带着儿子出去躲避。但他并没有去找政府部门反映情况。

    28日上午,李秀华在县城带上儿子,从福泉往贵阳赶,并与从开阳方面赶来的妻子会合。当晚,他们在贵阳沙冲路一家旅社里住了下来。“在贵阳时,我就听说,当天瓮安出事了。第二天,有人打电话让我回来,说会妥善处理我女儿的事,我们全家才赶回来。”

    “我是相信政府的”

    “我一个农民,我想为我女儿讨说法有什么错?”李秀华说,但令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在这期间,社会上竟出现了种种谣言,并引发了打砸抢烧事件,对此他感到很痛心。“但如果这事一开始就能引起重视,或许就不会出现这样的事情了。”

    记者见到李秀华的妻子时,她一直埋头哭泣,显得非常悲痛,一些乡亲相继来到她的身边,劝慰照顾她。

    她反复向记者强调,当初在听到有人要追杀儿子的传言后,如果他们能及时和当地的政府部门取得联系,获得保护,或许就不用四处躲藏,也不会让一些不实传言越传越盛。

    “我是相信政府的,相信政府能给我女儿一个说法。”李秀华说,返回瓮安后,经过有关部门的解释,特别是听说此事已引起中央的重视后,他得到了不少安慰,并同意将女儿的遗体安葬入土,但要求在下葬前对女儿的遗体进行第3次尸检。

    李秀华说,7月1日,有关部门给他送了3万元安葬费。这其中,王某和另外两个男青年分别出了3000元,乡政府出了2000元,其他是政府部门的捐款。“连同运送遗体的车辆和各种开销,政府都替我们考虑了,对此我很感激”。(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记者 何星辉 赵惠 方正伟)

 


新闻录入:王丽华    责任编辑: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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