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居民家中设供暖质量检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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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山东电视台 日期:2007-11-28 10:1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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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记者从潍坊市政管理部门了解到,为确保今冬供暖质量,各供热企业今年都要按一定比例在用户家中设立室温检测点,而且每月至少检测一次,确保市民放心用暖。
根据相关规定,在正常条件下,采暖期内用户的室内供热温度不得低于16℃,低于16℃的,供热企业应当减收或免收供热费。许多居民表示,如何测量室温是个难题。为确保今冬市民放心用暖,潍坊市政管理局规定,各供热企业必须设立室温检测点。
工作人员介绍,在设立室温检测点时,供热面积小于或等于100万平方米的,检测面积按不低于总供热面积的1.5%设置;供热面积大于100万平方米、小于或等于500万平方米的,检测面积按不低于总供热面积的1%设置;供热面积大于500万平方米的,检测面积按不低于总供热面积的0.5%设置。检测点要根据供暖管道的不同位置及楼房的朝向和楼层确定,同一单元检测点不得超过3户。
另外,对供热温度进行测量,应当在门窗正常关闭两小时的情况下,将计量器具置于被测房间中央距离地面1米处,计量器具的稳定读数为实际供热度数。而且,采暖期内各供热企业对所辖供热区域每月至少检测一次,检测数据必须由用户签字(章)认可,并且检测点平均室温不低于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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