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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中秋国庆两节将严禁哄抬物价


来源:山东电视台 日期:2007-9-25 8:43:23



    近日,山东烟台物价部门要求保持中秋、国庆节期间市场物价稳定,加强节日市场价格监管,不允许有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据介绍,山东烟台物价部门近期进一步落实价格收费政策,确保各项监管措施到位,有效防范价格异常波动,依法查处借节日之机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等价格违法行为。为此物价部门还成立了价格监测与分析工作小组,重点监测与城乡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粮、油、肉、蛋、蔬菜等29种食品、副食品价格,跟踪监测交通、旅游、餐饮、药品、医疗等商品和服务价格。从9月下旬开始,对吃、住、行、游、购、娱等方面价格和收费行为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打击虚假标价、模糊标价、虚构原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各种价格欺诈行为。“12358”价格举报热线24小时受理消费者投诉。


编辑: 戴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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