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山东电视台网站 >> 新闻频道 >> 山东新闻 >> 鲁南新闻 >> 临沂新闻 >> 新闻正文

郯城困难企业退休职工享医保


来源:临沂日报 日期:2007-7-25 15:20:58


   日前,郯城县《关闭破产企业、困难企业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正式出台实施。《办法》规定,2006 年12 月31 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郯城县属国有、集体企业职工,以上年度全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人均医疗费标准作为缴费基数,采取个人承担一半、财政补贴和医疗统筹解决一半的缴费办法,一次性向医保经办机构补缴10 年的医疗保险费,便可终身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大额医疗救助。个人缴费部分逐年划入个人账户;个人不缴费的,只需每年缴纳60 元大额救助金,即可按规定享受住院和门诊慢性病补助医疗待遇及大额医疗救助。
编辑: 戴萌
  • 上一个新闻:

  • 下一个新闻: 没有了
  • 相关新闻
    最新推荐
    2010年基本医保有望覆盖全国城镇非从业居民
    山东省直单位九月纳入医保
    全国城镇居民医保试点将启动 实现"无缝隙"覆盖
    青岛保险新法规将实施 80万居民享医保
    苍山严管医保“揩油”行为
    学者建议采取“三支柱”医保制 实现医保全民覆盖
    全民医保青岛率先破冰 财政补助达7420万
    青岛调整医保金最高限额
    青岛提高医保基金支付限额
    淄博:扩大医保范围 小学生首度划入参保对象
    其 它 相 关
    最 新 报 道
    新 闻 评 论
    焦 点 关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