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低收入家庭住房需要 日照市廉租住房制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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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山东电视台 日期:2006-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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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立城镇廉租住房制度,保障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要,日照市政府出台了《日照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实施办法》,日前组织实施,这标志着日照市住房保障体制已基本建立起来。
日照市廉租住房保障不搞实物配租,即政府不建设廉租住房,也不收购旧房作为廉租住房,从政府土地出让收益中列支,建立廉租住房保障基金,实行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租金核减为辅的保障方式;廉租住房保障范围以民政部门确定的低保户和工会确定的特困户中的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为基础,保障户数根据申请审核情况确定。低保户和特困户是动态的,廉租住房申请户数也会逐年有所变化;今年每户廉租住房补贴标准1840(元)。租金核减标准是指租住单位公有住房的,由单位核减超出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的部分。同时允许最低收入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家庭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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