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建筑业农民工将按月领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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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山东电视台 日期:2007-6-29 14:5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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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从济宁市建委获悉,为了防范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发生,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强化工资支付监控,要求总承包企业对务工人员工资支付负全责。
记者了解到,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务工人员的工资支付负全部责任,用工企业对所使用务工人员的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确保务工人员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建筑企业必须按月结清务工人员工资。凡是拖欠务工人员工资的,首先由总承包企业垫付,其中已经拨付给分包企业的款项,由总包企业在工程进度款中抵扣或自行追回。
根据政府部门要求,该市劳动保障部门将加大对建筑企业劳务用工和工资支付的执法力度,对有拖欠务工人员工资记录、信誉较差的建筑企业要实行重点监控。严厉查处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拖欠工资的行为,并将查处情况通报同级建设部门和工商部门,由两部门从市场准入、资质管理等方面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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