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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9家企业获批集资建房将纳入经适房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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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齐鲁晚报 日期:2008-4-2 15:32: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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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4月1日讯 近日,记者从济宁市房管局了解到,为解决群众住房困难,该市已出台相关政策,允许住房困难家庭较多的企业、距离城区较远的独立工矿区,利用本单位存量建设用地进行集资建房。截至目前,济宁市已经有9家企业被批准集资建房。
据了解,目前济宁市一些困难企业很多职工都属于买不起房子的低收入家庭。根据济宁市出台的相关政策,住房困难家庭较多的企业、距离城区较远的独立工矿区,经批准可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企业发展计划的前提下,利用企业自用土地集资建房。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交易条件、供应对象等均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执行,集资建房将纳入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
有意进行集资建房的困难企业,企业应制定集资建房方案,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报市、县(市)房管部门备案,房管部门会同国土、规划等部门对企业建房资格进行联合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后报同级政府,经政府批准后,企业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的建房手续。
济宁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集资建房与经济适用房实行同样的管理,供应对象的审核、房屋建设均有房管部门进行监管,企业无权私自供应和销售。对集资建房有剩余的,房管局将按有关规定公开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居民或者由政府回收,用作廉租房住。
另据介绍,截至目前,济宁市已经批准济宁市造纸厂、济宁市金属材料公司等9家企业职工集资建房,拟建集资房15.28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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