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把敬老养老纳入干部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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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山东电视台 日期:2007-8-15 14:25: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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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起把全市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及其工作人员敬老养老助老情况纳入工作实绩考核范围。在职工作人员不孝顺的,在社会舆论严厉谴责的同时一律不予提拔任用;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近日,市老龄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人事局联合下发《关于把敬老养老助老纳入工作实绩考核范围的具体办法》。文件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要认真落实党和国家老龄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保护老年人按宪法、法律、法规应享受的各种权利;在全社会营造敬老养老助老的良好氛围;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为老年人做好事,办实事,救助特困老人,让老年人同其他社会成员一起共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成果;大力宣传表彰敬老养老助老的好典型,及时调解涉老纠纷和矛盾,力争虐待、不赡养老人的案件发生率为零,为老年人安度晚年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在职工作人员要做到在家孝敬父母、长辈,争取做到物质上赡养、精神上慰藉、生活上照料;在社会上关心、支持老龄事业,积极为老年人做好事、办实事。
文件规定了严格的考核标准。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要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积极为老年人办实事、办好事。确保辖区内无虐待、不赡养老人的案件。每发生一起虐待、不赡养老人的案件,各区、各乡镇(处)党、政领导班子各扣1分,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扣2分。虐待、不赡养老人的案件超过1.5起/万户,取消评优资格。
在职工作人员要带头做敬老养老助老的表率。要爱自己的父母,赡养好自己的长辈,做到厚养薄葬,并将这种行为从自己的家庭扩展到整个社会。绝不允许遗弃和虐待老人的现象在工作人员身上发生,对不履行赡养义务,甚至虐待、遗弃父母、长辈者,社会舆论要严厉谴责,同时一律不予提拔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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