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外来务工者可买经济适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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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山东电视台 日期:2007-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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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从淄博市房管局了解到,在中心城区居住满三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这是淄博市首次将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到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
据了解,凡在中心城区居住满3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达到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的晚婚人员,人均年收入低于1.3万元的都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
今年,淄博市将对全市城镇职工低收入家庭的住户需求状况进行全面调查,按照“以销定建”的思路建设经济适用房,力争到今年年底,基本解决人均住宅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居民家庭的住户困难。同时,针对老工业城市,独立工矿区多的实际,按照有前规定,将优先安排计划实施住房困难家庭较多的工矿区和困难企业经济适用房建设,这些单位可利用存量土地进行集资建房和合作建房,销售对象必须是本单位符合条件的职工家庭。(马晓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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