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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免除运送救灾物资车辆通行费 保证优先通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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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大众日报 日期:2008-5-16 12:2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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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山东省交通厅发出紧急通知,对运输抗震抢险救灾物资车辆暂免征收通行费,并组织准备好支援灾区的人员和物资。
通知要求,各公路管理部门对持有国务院有关部门及省级人民政府下达的抗震抢险救灾通知、电报、传真、调令、证明信、介绍信等有效证明,向地震灾区运送抗震抢险救灾物资的车辆暂免征收通行费。结合现有“绿色通道”等专用收费道口,确保上述车辆快速、优先通行。
汶川县发生7.8级地震后,全省交通系统把做好地震抗震救灾作为当前首要任务,迅速行动,从人员、技术力量、物资设备等方面全力做好应急支援的各项准备工作。14日下午,山东省交通厅开展募捐救灾活动,厅机关和厅直单位共捐款28.8万元。 (记者 齐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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