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6月2日起将换发新式机动车驾驶证件
根据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山东省做为第二批实施省份,将于2008年6月2日起在全省统一启用新版驾驶证。
6月2日以后,各级车辆管理所对初次申领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员核发发驾驶证。旧版驾驶证,只在办理新证和补证业务时换发新证。
新版驾驶证工本费仍维持国家核定的每本10元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