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实施意见》,将对机关办公用地等实行有偿使用,同时对开发区和新建工业项目用地划定硬杠杠。解说:统计显示,截至2007年底,全省耕地面积1.126亿亩,人均耕地面积1.21亩,有6个市、47个县人均耕地面积已逼近或低于联合国粮农组织确定的0.8亩警戒线。 解说:这次出台的意见明确,今后将完善土地资源市场配置机制,严格限定划拨用地范围,除军事、社会保障性住房和特殊用地可以继续划拨土地外,对国家机关办公和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产业)、城市基础设施以及各类社会事业用地要积极探索实行有偿使用,对其中的经营性用地先行实行有偿使用。工业用地和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包括配套的办公、科研、培训等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都必须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此外,山东还严禁借“乡镇企业”之名擅自扩大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范围,违反国家工业用地出让最低限价政策和规避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严禁用地者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个人签订协议圈占土地。 解说:意见规定,今后投资额小于1000万元或者用地面积小于0.67公顷的新建工业项目原则上不得单独供地,对行业无特殊要求的新建工业项目,一般应建造3层以上多层厂房。除旅游度假区外,各类开发区中生产性用地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开发区总用地规模的70%。山东台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