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个由总后卫生部组织、北京军区总医院牵头制定的《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通过专家论证,这项《诊断标准》第一次在我国将网络成瘾定义为精神疾病,这在青少年、教师、医学专家等不同人群中引起了不同的反应。《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中说,网络成瘾是指个体反复过度使用网络导致的一种精神行为障碍。《标准》严格界定了网瘾症状表现,即:对网络的使用有强烈的渴求或冲动感;减少或停止上网时会出现周身不适、烦躁、易激怒、注意力不集中、睡眠障碍等戒断反应等共七项标准。其中一项量化的指标是平均每天连续使用网络达到或超过6小时,而且这种症状达到或者超过了三个月。 对于北京军区总医院牵头制定的这个标准,一些学生、特别是有网瘾的学生表示反对。 同期: 但记者采访到的不少学校老师对此表示赞同。 同期 在医学专家中,对“网瘾”是否属于精神疾病也有不同意见。 同期: 也有专家认为,网络成瘾虽然会引起精神行为障碍,但其形成的机理并不能仅仅归于生理、心理或精神,而忽视了产生网瘾最重要的方面——社会环境。 |